新生婴儿落户
必须提供:
(1)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。
(2)出生医生证明。
(3)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,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(农村需乡政府以上,城市需街道以上)。
(4)结婚证明。
注: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,本市除外。
未成年人落户
必须提供:
(1)出生医学证明。
(2)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。
(3)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、乡(镇)、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。
(4)结婚证。
(5)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。
未成年人投靠
必须提供:
(1)本人的户籍证明。
(2)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。
(3)父母亲的结婚证。
夫妻投靠
必须提供:
(1)结婚证。
(2)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、乡(镇)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。
(3)投靠人的户籍证明。
(4)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。
注:结婚满5周年,有固定住处达3年。
老人投靠
必须提供:
(1)老人的户籍证明。
(2)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、乡(镇)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。